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建管)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5月17日,我委质安站在对天徽商业广场c区商业中心工程(建设单位: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商业街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浦冬云;施工单位: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汪维)的检查中发现:
1、公益广告数量数量不足;
2、未按要求合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
3、场地内路面破损高低不平;
4、现场正在回土,场内道路脏;
5、车辆冲洗设施过于简易。
并于当天向有关单位下发了《工程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项目暂停施工3天,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合格后,经我委质安站复查确认后方可复工;5月18日,我委质安站再次检查发现,该工程仍然进行施工,有关责任单位拒不执行停工指令。
根据市政府《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定:
1、责令建设单位所建设的项目从下发文件当天起一律暂停施工5天;
2、给予该工程挂“黄牌”警告,并上“合肥建设网”予以曝光,曝光期限为6个月;
3、给予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信用分20分,对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一律按照规定进行专题诫勉教育学习;
4、对相关责任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处罚(具体行政处罚由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依法实施)。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扬尘防治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扬尘防治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创建。
特此通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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