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城乡规划工作以市规委会为决策研究、规划督查的综合平台,推动规划创新,通过形成推动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全域规划编制机制、全市统筹推进机制、全程阳光规划机制“四大机制”,建立全市等高对接的规划通则、规划诚信承诺与督查制、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制“三个规章”,提升全市规划管控能力和优质高效服务能力“两项能力”,不断把改革创新向广度拓展,向深度推进,有力推动“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同时,近年来,合肥市围绕“三个强省”奋斗目标,全力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坚持规划引领,实施等高对接,高度重视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坚持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统筹发展,着力构筑县城科学发展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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