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根据《合肥市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长丰县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场所和有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案,将存在的问题列入整改范围,明确了阶段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任务,并按年度分解实施工作任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该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采取暗访督查、专项检查、定期通报、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与双凤开发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对建筑施工、混凝土搅拌站、道路施工等扬尘污染治理及秸秆禁烧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开展现场巡查、督查578人(次),现场督查、督办企业113家(次),对不主动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的5家企业实施严厉处罚,责令4个施工工地停工整改,对4家企业实施断电停产整改,对4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媒体曝光5起,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全年共完成35家工业及生活燃煤锅炉整改任务;13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全部完成审核文本编制工作,并已报送至市环保局评审;党政机关15辆黄标车已全部淘汰;县城17家烧烤经营摊点全部改用无烟烧烤;2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完成整改任务;15家混凝土(沥青)搅拌站完成扬尘污染治理,7家实施停产治理; 22家建筑工地完成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南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投入试运行;社会化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7家全部完成;1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整治任务完成;规范渣土堆放场所1个。
由于整治措施得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较好地保护和改善了县域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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