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停工、值班应急和复工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5]5号)文件精神,为有效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要求,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上半年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高效和有序开展,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曾新云
副组长:魏邦仁
成 员:综合监督科人员和部分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专业技术人员。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行业抽查相结合。各有关单位应于3月6日起对每个所属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现有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各项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安全运行使用状况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填写《合肥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自查表》(见附件),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项目检查情况,及时汇总填写《合肥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25日前报送我站。我站将于4月1日起,分四个检查小组采取看资料、查实物的方式对市区监管范围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检查内容
1、各建设、监理、施工、起重设备专业承包单位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属工程项目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自查自纠;
2、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专业承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履责情况;
3、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履责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含顶升、加节、附墙)和维护保养检查、验收等措施是否到位,安装(含顶升、加节、附墙)、拆除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基础、附墙预埋等隐蔽工程是否有验收记录,是否认真及时填写《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手册》相关表项;
5、安拆(含顶升、加节、附墙)行为是否规范,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安拆(含顶升、加节、附墙)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肥备案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履行告知手续,安拆(含顶升、加节、附墙)人员是否持有较证件上岗;
6、建筑起重机械各类安全保护装置(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有效情况,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整机检测超过一年是否再次检测和验收合格,人货电梯防坠安全器是否做到一年一检测标定,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铅封是否完整;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作、安装附墙装置;
7、建筑起重机械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防外电、防碰撞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多塔作业时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碰撞措施;
8、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是否配备齐全(含司机、指挥),并持有较证件上岗;
9、各类料台(包括塔吊悬挑式卸料平台、人货电梯楼层卸料平台、落地扣件式钢管料台)的制作、安装(搭设)、使用和塔吊吊运作业安全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重点是各类料台(包括塔吊用悬挑式钢平台、塔吊用落地扣件式钢管料台、人货电梯楼层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搭设)是否符合我市专项治理文件要求;吊运作业是否存在立体交叉作业,所用吊具、吊索、吊笼及吊运方式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我市专项治理文件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严格检查。各建设、监理、施工、起重设备专业承包单位要克服节后麻痹、松懈的思想,充分认识和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队深入一线,职能部门人员要认真负责、仔细检查,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本次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确保检查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保证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安排,积极备查。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要精心组织协调,做好专项检查准备工作。应提前在建筑物最高处搭设塔式起重机登机人行过道,并准备安全帽、手套,以便于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将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安全技术管理资料整理归档,存于项目部;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含顶升、加节、附墙)人员、操作人员(含司机、指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将证件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在接到检查通知后,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安全、机械管理和监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履职。
(三)严格标准,严管重罚。我站将在专项检查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检查标准,对以下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自查自纠或自查结果与现场严重不符的;
2、未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检测验收手续,擅自安拆、使用的;
3、建筑起重机械整机年度检测超期(含人货电梯防坠安全器超过1年有效标定期的),仍在使用的;
4、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每台塔式起重机至少配备一名司机和一名司索信号工,每个人货电梯吊笼至少配备一名司机等);
5、建筑起重机械垂直度、自由端高度和附墙间距超标的(依据使用说明书和标准要求);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限位、保险装置缺损、失效的(如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人货电梯防松绳开关);
7、建筑起重机械主要结构件变形明显、焊缝开裂,主要部件漏装缺失的(如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前后臂、回转装置等;人货电梯标准节、驱动齿轮、齿条、导轮等)。
各建设、监理、施工、起重设备专业承包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我站将对行业检查中发现不按要求进行建筑起重机械检查的或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较证件上岗的等情况,一律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责令暂停施工整改。对各种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格问责,视情给予预警、记不良行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