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有人抓、有人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2015年2月4日上午,长丰县第一家乡镇环保独立二级机构在岗集镇正式挂牌成立。
岗集镇位于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上游,区域位置敏感,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大。近年来,该镇逐年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投入,一是先后投入1亿多元,建成集镇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50公里及四座污水提升泵站,实现了集镇排污管网与合肥市政排污管网的全面对接,将镇区污水纳入了合肥市望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是结合2011年初启动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配套建设了桃山村、卧龙山社居委污水管网和小型污水处理站二座,目前二座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三是狠抓“河长制”落实,强力推进,完成了辖区内二级保护区58家畜禽养殖场的取缔、搬迁工作。
长丰县岗集镇环保分局正式挂牌成立,对于积极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强化辖区环境监管,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推动环保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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