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各建筑企业、各进阜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意见》(阜文明办【2014】53号)的要求,我处制定了《阜城施工围墙出新、墙景美化和“讲文明树新风”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阳市建筑业管理处
2014年6月19日
抄送: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阜城施工围墙出新、墙景美化和“讲文明树新风”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建筑施工现场公益广告在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中的重要作用,展示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昂扬向上、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意见》(阜文明办【2014】53号)要求,结合建筑行业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运用公益广告反复叫响三个倡导“24字”,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内容要求
着重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内容策划、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1.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三风”(读书学习、文明礼仪、勤俭节约)建设;
3.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5.志愿服务工作;
6.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宣传;
7.魅力阜阳、生态阜阳、文化阜阳建设;
8.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健康知识等。
三、设置要求
1、墙景美化以面向道路的实体围墙为主,墙体不低于2.5米,墙面上下根据比例做灰线,中间白墙部分不低于1.2—1.5米,墙檐可采取灰砖竖平交替方式。
2、墙景美化的范围在墙体的白墙部分,制作尽量采用粉饰、漆画、框式喷绘等形式,以公益宣传和业主单位自身宣传为主,其中公益广告所占面积(或数量)不得低得总量的30%。
3、围墙墙景版面的设计应以图画、图形为主,尽量缩减文字在版面中所占面积(比重控制在25%以下),背景画面宜采用时代人文、自然风光等可以体现阜阳文化底蕴的题材。墙景美化的设置形式、规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并保持画面整洁完好,有条件的应安装高效节能的亮化照明设施。
4、施工现场大门。施工现场必须安装封闭式大门,设置门头和企业标志,门侧设置门岗室,大门一侧围墙外立面处设置“六牌一图”,即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并做到整齐美观、排列有序。
5、施工现场围墙。施工现场应设置不低于2.5米高的硬质实体围墙、围板,并保持牢固、整洁、完好、美观。实体围墙外立面应书写公益宣传和创建标语,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对墙面污染及乱涂乱画要及时清理出新。企业宣传广告和公益广告在围墙外立面应均匀布置。公益广告所占面积(或数量)不得低于总量的30%,并且不少于20幅(从阜阳市公益广告汇编中选取)。工地围墙的设置、制作、维护和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责任主体应经常检查工地外墙广告的设置情况,发现图案、文字不全、陈旧、污浊、损毁、变形、脱色、肮脏等情况,应及时恢复或更换。工地围墙广告上不得有牛皮鲜,建设单位应注意保护和及时维护。
6、场区路面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办公区、生活区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路面不得积水。
7、冲洗设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市建管处《关于要求在建筑工地使用车辆自动冲洗设备的通知》(建管发【2014】102号)文件要求,大门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驶出车辆不得带泥土上路,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实行全封闭运输。
四、监督管理
1、墙体墙景美化的审批需按照程序和要求到市市容局办理临时墙体美化核准手续。
2、施工围墙墙景美化工作将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和评优评选内容。
3、对于不按期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已开工的工地,不得办理各阶段验收手续;新开工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拒不按要求设置创文公益宣传广告的,责令停工整改并给责任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
4、施工工地未按要求进行场地硬化,未设置自动冲洗设施,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不得办理各阶段验收手续;新开工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责令停工整改并给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5、对文明创建和围墙公益广告及按照文明施工工地管理要求,做的比较好的项目,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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