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工程防尘治理不利项目处罚通知-258cc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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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合肥市城乡建委质量安全督查工作部署,我站于5月18日对广西路(中山路-方兴大道)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负责人:王德发;施工单位: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易进田;监理单位:安徽省恒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吴思华)进行了监督巡查,发现该项目存在较多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责任主体整改不力,检查时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责,现场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灰土施工成型质量、养护均不满足规范要求;水稳平整度差,人行道、慢车道水稳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桥面顶板平整度差,出现多处裂缝,局部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且有露筋。

   二、围挡高度、告示牌、宣传标语设置不满足要求;北门冲洗设备无排水设施、沉淀池,南门未设置冲洗设施。

   三、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和堆土未采取遮盖措施;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易扬尘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未及时清运也未采取遮盖措施。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及《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3]1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规定》(合建[2014]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该工程暂停施工全面整改(停工日期5月18日-5月20日)。

   二、对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徽省恒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三、对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易进田及安徽省恒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吴思华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全市各方建设主体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及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特此通报。

二o一四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对合肥市肥西县华南城路网一期道路工程派河大道(繁华大道-创新大道)相关单位的处理通报

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合肥市城乡建委质量安全督查工作部署,我站于5月17日和5月18日对合肥市肥西县华南城路网一期道路工程派河大道(繁华大道-创新大道)(建设单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负责人:雷世伟;施工单位: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符阳;监理单位: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潘友忠)进行了监督巡查,发现该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整改工作不力,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连续两次检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均未在岗履责;

   二、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加工区地面未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三、带有泥土车辆出场未冲洗且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四、场内裸露地面和堆土未按要求采取防尘措施;

   五、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挡,门口也未按要求设置扬尘防治公示图牌。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及《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3]1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规定》(合建[2014]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该工程暂停施工全面整改(停工日期5月18日-5月22日)、并挂“黄牌”警告。

   二、对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列入我站重点监管对象。

   三、对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符阳及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潘友忠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全市各方建设主体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及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特此通报。

二o一四年五月十八日

抄报:市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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