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根据建委统一部署,我站于4月25日至5月3日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对所监管的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情况进行了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34个在建工程,工程区域分布:庐阳区6个,瑶海区8个,蜀山区5个,包河区5个,滨湖新区5个,政务新区5个;工程施工进度:基础阶段5个,主体结构阶段19个,装饰装修阶段10个。本次检查共发现隐患和问题 210处,下达整改通知单29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印发通报处理文件2份。
从检查结果来看,多数工程项目各方责任单位安全行为比较规范,大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合理,能够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制度,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施工较为规范,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到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得到落实。
二、主要问题
1、个别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随意脱岗或配备不足。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足额配备、在岗履责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前提。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工程项目经理未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检查时不在岗履责,少数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达不到住建部规定的最低要求,如:宝利丰广场、临湖家园。
2、少数企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不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易造成群死群伤,必须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此次检查中,少数工程项目脚手架工程和模板工程未能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检查验收制度,导致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蜀山区方大郢安置点二期。
3、部分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治理要求未得到认真落实。安全专项治理的目的主要是对影响安全施工的“顽疾”和“陋习”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是确保每个项目安全生产的关键。从检查结果来看,个别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临时用电、接料平台、高处作业吊篮等未能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如:百利广场。
4、部分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不高措施不力。减少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促进文明施工已得到大多数企业的认同和响应,但在此次检查中,检查组仍然发现部分工地“围、洗、盖、洒”等防治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场容场貌较差,如:恒大中心4#-6#住宅楼,2#、4#商业。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较多安全事故隐患或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5个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1、恒大中心4#-6#住宅楼,2#、4#商业
建设单位:合肥粤泰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市恒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幕墙专业承包单位: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吊篮提供单位:合肥市焕然吊篮租赁有限公司
2、蜀山区方大郢安置点二期
建设单位:合肥市蜀山区街道办事处
监理单位:武汉科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宝利丰广场
建设单位:安徽宝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4、百利广场
建设单位:合肥市百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八局建设有限公司
5、临湖家园
建设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中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和扬尘防治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二)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文件要求,特别是在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施工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到岗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环节,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突出管理重点,强化专项整治,狠抓措施落实。下一步我站将把安全专项治理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突出管理重点,狠抓各方责任单位专项治理措施在施工现场的落实工作。
(五)进一步督促各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继续采取高压手段推进施工现场公益广告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配备使用、裸土砂石覆盖、应急管控措施落实等防治工作。
2016年5月4日
抄报:市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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