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档次,整顿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亳州市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自2015年10月起,3个月内,共拆除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非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9051块(处、个),拆除面积累计达122049.2平方米。拆除过程中基本做到无信访、无投诉,成效显著,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该市户外广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户外广告整治的紧迫性、必要性宣传。
二是准备充分。广告治理开展前,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梳理了23条广告整治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对城市规划区内近7000块(处、个)广告设施,摸基本情况,并将权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每个广告权利人,听取权利人的陈述和申辩。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复议或者诉讼案件。
三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本次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负总责、区负直接责任的原则,依法明确公安、城管等15家部门的职能和责任。
四是整治有序。按照到路、到户、到人、到牌的要求,建立户外广告整治包保责任制。坚持自拆与强拆相结合,以自拆为主,强拆为辅,建立拆除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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